当前,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,独居、空巢、高龄老人数量在不断增长,不少居家养老的老年人面临日常照料缺位、精神慰藉匮乏、突发状况无人帮扶等现实难题,探索普惠性、可持续的互助性养老服务迫在眉睫。
在此背景下,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》,明确了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的举措,为破解居家养老困境提供了新路径。
互助性养老服务是指通过邻里或村(社区)居民间的互相帮扶,为老年人提供自愿性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的活动。这种养老模式依托熟悉的社区、邻里环境,既能让高龄老年人获得日常陪护、生活帮扶、情感陪伴等基础服务,又能让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、发挥余热,实现老有所为、老有所乐。
与此同时,互助性养老服务还盘活了社区人力、场地等闲置资源,有效弥补了专业养老服务力量的不足,降低了养老服务成本,也缓解了社会与家庭养老压力。更重要的是,邻里互助的模式重塑了邻里关系,让养老服务更有温度,筑牢了基层养老服务的民生根基。
近年来,河北不少地方在探索互助性养老服务上取得了成效:承德市推广公益互助养老模式,参与服务的老年人志愿者可以获得时间币或积分,兑换日用品或日后的服务;石家庄市桥西区推广“爱心来敲门”互助性养老服务模式,为辖区内独居高龄老人提供爱心服务……
基层探索为互助性养老服务积累了宝贵经验,而国家层面出台的意见,更是为互助性养老服务规范化、常态化推进提供了行动指南。
意见的一大亮点,就是提出了很多针对性、可操作性都很强的措施。支持通过组建志愿服务队、分片区服务等方式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,探索推广“幸福里”互助社区、互助幸福院等模式,组织以“互助养老”为主题的老年人志愿服务活动,探索建立时间(积分)转让机制……一项项举措立足国情、贴合民生、精准务实,构建起全方位、多层次的互助性养老服务体系。
推动互助性养老落地生根、长效发展,需要多方协同、同向发力,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养老新格局。
相关部门要细化配套政策,落实资金、场地等保障措施,探索多元投入模式,让互助性养老服务有保障、有动力。社区要筑牢服务阵地,盘活闲置公共资源,完善互助性养老站点功能,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,精准对接辖区老人差异化需求。同时,也要引导社会组织、社工人才、爱心企业积极参与,联动医疗、文体等资源,丰富互助性养老服务内容。
今天,我们为养老事业所投入的一切努力,都将让每个个体、每个家庭从中获益。相信在政策护航、多方联动、全民参与之下,互助性养老服务将持续焕发活力,让万千老年人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依、老有所乐。(贾东亮 文 翔)
